组织机构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秘书处工作职责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会长单位。依照《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开展以下工作:  

(一)负责本学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开展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三)负责开展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个人评选工作;  

(四)组织全省职业教育项目与课题申报、成果评选工作;  

(五)负责全省职业院校英语A、B级考试工作;  

(六)编发学会期刊《陕西职业技术教育》;  

(七)编发学会简报《陕西职教动态》;  

(八)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  

(九)负责学会网站建设工作;  

(十)组织协调二级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处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学术工作办公室、评估工作办公室和英语A、B级考试办公室等常设机构。其中,设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前述第(一)、(三)、(七)、(八)、(九)、(十)、(十一)项工作;学术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前述第(四)、(六)项工作;评估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前述第(二)项工作;英语A、B级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前述第(五)项工作。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9-33153731

电子邮箱:sstves@163.com  

QQ群号:273512672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学会会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电话:029-33153731  33152036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ICP备案:陕ICP备16011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