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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造就技能人才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6/01/14 00:00:0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联系最密切。深入学习和解读《建议》精神,对“十三五”期间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杨进。

提高工人待遇 增强职教吸引力

记者:《建议》提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必将对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产生重要影响。您认为应该如何解读其中的深意,又该如何做到?

杨进: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使命,但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仍不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原因就是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技术工人工资总体水平偏低,一些行业技术工人实际收入在近几年甚至有所下降,影响了社会对职业教育正确的认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接受职业教育的选择。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首先就是要提高技术工人初次分配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让技术工人的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工资收入上,让他们实实在在地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高和中职

记者:《建议》中还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而中等职业教育也包括在这个阶段,应该说这一条,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共同的战略任务。

杨进:是的。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是普及普通高中教育。近几年来,在高中阶段适龄人口逐年减少情况下,一些地方在统筹规划高中教育阶段的发展中出现了明显的偏差,采取了优先保障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的做法,造成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明显下滑,高中阶段职普大体相当的总体要求有难以保持的趋势。要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就必须坚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才能真正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

记者:应该如何理解《建议》中提出的“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杨进:众所周知,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的绝大多数是基层人民群众的子女,免除学杂费对于基层群众和职业教育都意义重大。其实,从2007年秋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来,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近90%学生,已有19个省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全覆盖。落实《建议》的这一条,不仅将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而且对基层人民群众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获得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家庭收入水平,能提供直接支持,使职业教育在落实“共享”理念,在“稳就业、促公平”中发挥直接作用。

建设现代职教体系是核心内容

记者:“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建议》中是一大亮点,也应该是最核心的内容。

杨进:这一条很重要,其实是指明了职业教育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方向。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了设计: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建议》对这一条的再次明确,就是要引导职业教育界向现代职教体系迈进。关键一点是,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形成互惠互利和相互合作的长效动力机制。

记者:《建议》还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如何理解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的关系?

杨进: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各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管理体制,改革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整合职业教育经费、扶贫培训经费和其他各类培训经费,打破部门界限,对分散举办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重组,使其具备多种功能,并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职业院校就是要发挥自身优势,拓展服务功能,争取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扶贫开发等部门的支持,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建立人人可学、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作出贡献。

崔 岩:找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的关键路径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近期发展描绘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这也是推动我国高职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书、军令状。

高职院校的最终“产品”体现在学生身上,学生就业成长的竞争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竞争力。如何在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进程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行动计划指明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的关键路径。

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保障水平。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需要耗费大量的改革成本,要有完善的经费投入机制。行动计划在“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内容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政府应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该制度应“覆盖本地区所有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到2017年,“本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经费统筹力度,依法制定并落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还应加快高职院校用人机制改革,扩大高职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高职院校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各方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依法管理学校,独立运营学校,减少行政干预;建立企业技术人员与高职院校教师相互兼职制度,优化师资队伍;加快高等职业院校用人机制改革;扩大高职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建立和创新系统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高职教育定位,把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劳动者等技术技能人才作为目标,把服务于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技术技能积累作为使命。

大力开展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培养,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构建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各个层次的立交桥式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制定和完善高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积极鼓励企业管理者参与到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控制过程,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满意度,增强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匹配度。

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以提高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标准贯穿于教学、实训、实习和实践全过程。促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导向等教学模式成熟,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通过授权、委托等购买服务的形式,明确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责任,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坚持以育人为目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以能力为核心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弱化学历证书的社会效应。建立企业和高职院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学徒制培养机制,促进校企一体化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衔接体系,深入调研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技术进步等企业和社会需求 ,联合就业需求单位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强化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衔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衔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相衔接,同时贯通中职和高职教育以及本科职业教育等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和内容等方面的衔接。“推进优秀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科学提升人文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将人的全面发展理念贯穿于终身教育中。

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解决显性的现实问题,更要积极探索解决制约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隐性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因此要妥善处理和把握好各种关系。首先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一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有明确的数量要求;另一方面,也突出强调了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发展规模与内涵效益、硬件与软件相统一,做到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效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其次是创新与传承的关系。行动计划是在继承以前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等高职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继承我国高职教育十余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展开的,里面有很多创新的部分。在创新发展高职教育进程中,要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在高职教育的改革攻坚期,深入开展战略思考,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各个环节,全面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再其次是短期与长期的关系。行动计划虽然定期为2015年至2018年,但其着眼点却是推进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大跃进”“一阵风”的做法。同时,对于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特别是政府,发展高职教育的责任也不宜狭窄化或局限在财政投入上,简单地将发展高职教育等同于由政府投钱创建一批专业、一批基地,或出台几个文件、制度,从而忽视了高职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因此,实施行动计划既应立足现实,应对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应放眼长远,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内涵提升等深层次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作者:崔岩系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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