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教动态 > 省外动态 > 正文
2017年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不低于1.2万元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5/01/04 00:00:00

财政部、教育部11月28日宣布,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提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万元,2017年以前,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万元的省份,根据东部地区25%、中西部地区35%的基本比例以及各省财力状况等因素,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拨款标准奖补。

两部门指出,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统筹协调公办高职院校与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以及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生均投入水平,并逐步形成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据悉,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财政部、教育部明确,2017年,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1.2万元的省份,除不再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外,中央财政还将暂停改革绩效奖补;教育部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时予以必要限制,并对其高校设置工作予以调控。

两部门将从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与完善、预算安排等方面,加强对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的监测。中央财政依据监测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选取体现改革绩效导向的因素分配,并适当向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省份倾斜,向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率先达到1.2万元且稳定投入的省份倾斜。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上一条:教育部:职业院校实践教学需达到三年总学时60% 下一条: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学会会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电话:029-33153731  33152036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ICP备案:陕ICP备16011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