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传媒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经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申请,依据学会《章程》相关规定,学会研究,同意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变更艺术设计与传媒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文件请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同意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新增相关二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的通知 陕职学〔2020〕137号 下一条:关于公布医养健康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的通知 陕职学〔20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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