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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骨干专业和省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研制的通知(陕职学〔2018〕7号)
作者:秘书处 点击数: 时间:2018/01/25 11:33:48

陕职学【2018】7号:关于开展国家骨干专业和省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研制的通知.pdf

国家骨干专业和省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研制的申报书.doc

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建设 “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方案》(陕教〔2017〕171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已经立项建设180个国家骨干专业和200个省一流专业(含培育)。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关于国家骨干专业建设周期的规定,为助力陕西职业教育追赶超越,学会研究决定在二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骨干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研制立项的基础上,面向承担国家骨干专业和省一流专业(含培育)建设任务的高职院校,开展国家骨干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的研制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根据国家骨干专业和陕西省一流专业(含培育)建设标准开展研究;

2.承担国家骨干专业和省一流专业(含培育)建设任务的高职院校,在建设标准的开发、研究、建设和实践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标准的研制立项课题;

3.对于学会已立项的国家骨干专业和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关于高职二级委员会2017年专项教改课题立项的通知》陕职学〔2017〕87号),不再重复立项。

二、资助经费

1.对经专家评立项建设的专业,所在学校应承诺提供每个专业不低于2万元的研制经费资助;

2.学会对立项的专业将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对标准研制水平较高的,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时间要求

1.研制周期一般为2年,2019年底完成。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8年1月18日

抄送:学会领导,档。

 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8年1月18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公布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等22个二级委员会新增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陕职学〔2018〕8号) 下一条:关于召开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高职会长会议的通知(陕职学〔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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